原二二三队
2、主要企业

2、主要企业

  东方酒楼(东方大酒店)-东方宾馆餐饮部

  1993年9月28日,东方宾馆餐饮部-东方酒楼隆重开业。开业当日邀请了中国煤田地质总局领导、鹰潭市市委书记刘祖三及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罗庆恒到场剪彩并祝贺词,东方酒楼第一任经理李平泉祝欢迎词,市委书记刘祖三还为东方酒楼和东方宾馆题写馆名。

  东方酒楼为3层结构,建筑面积约1500 平方米,一楼经营快餐和小炒,二、三楼共10 个包厢、2 个宴会厅,接待最大能力为400 人。东方酒楼当年开业营业收入约23.53 万元,实现利润1.39 万元。

  1993 年12月,根据经营情况,东方酒楼向鹰潭建行铁路支行贷款5 万元,将三楼宴会厅改造成东方歌舞厅,东方歌舞厅于1994 年3月开始运营,经营效果较好。

  2000 年10月1 日,东方酒楼迁址到原东方商厦二楼,经改造并更名为东方大酒店,规模比原酒楼扩大一倍,包括一个可容纳400 人就餐的宴会大厅和18个大小包厢,可同时接待600人就餐。内部功能作为东方宾馆餐饮部,同时在对外经营上相对独立,开业后一时成为鹰潭市餐饮业新亮点,当月,东方大酒店承担了鹰潭市政府组织接待的龙虎山道教活动周海外游客300 多人、包括国内游客600人宴席;2010 年10月,接待省运动会安排在宾馆的部分运动员食宿。而原东方酒楼旧址出租给外商,经营娱乐业,改名东方娱乐城。

  东方宾馆-客房部

  1994 年4月23 日,东方宾馆挂牌开业,宾馆为8 层结构,建筑面积6024.83平方米,设有客房73间,其中:3间套间、7间单人间、标准间63间,床位数136 个,小型会议室2 个。另外拥有独立封闭的停车场、发电房、洗衣房、柴油锅炉、抽水泵房。东方宾馆下设管理部门:总办、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卫部,高峰时期安置职工

  123人,为解决二二三队职工(特别是女职工)上岗,稳定职工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5 年7月,东方旅行社成立。

  2001 年7月,东方商务中心成立。同年10月东方宾馆通过省旅游局评审,授予二星级旅游涉外饭店。

  2005 年10月,东方宾馆通过省旅游局评审,获得三星级涉外饭店。至此,东方宾馆具备了集商务、旅游、食宿、休闲、购物为一体的涉外三星级旅游饭店。

  东方旅行社作为东方宾馆的一个窗口,通过组团、接团为东方宾馆客房部增加客源,成立以来一度成为鹰潭市旅游局重要的旅行接待单位,年组接团超过3000 人次,最高达上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曾获得2005 年、2009 年、2010 年鹰潭市优秀旅行社;2006 年、2009 年鹰潭市“十佳”旅行社。

  2011年,东方宾馆客房部进行装修改造并进一步提升档次,增加了一个大会议室,当年营业收入突破200万。至2013 年,自营部分为东方宾馆客房部(表4-3-2),东方大酒店、土特产超市等其他经营场所采取出租经营方式管理。

  2014 年,鹰潭东方宾馆被列为鹰潭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于2015年8月份拆除营业场所,经二二三队会议研究,决定注销东方宾馆工商登记。2016 年对东方宾馆进行了清算同时办理了地税、国税等注销,东方宾馆已不存在对外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

  东方商厦

  为了更好地为东方宾馆配套,实现集商务、旅游、食宿、休闲、购物为一体的服务体系,二二三队决定将C 栋(共5 层)的一、二层楼,面积约2400平方米开辟为商厦。1997 年11 月8 日,东方商厦开业,首任总经理卢思荣兼任,副总经理万长茂、赵念平。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家电部、服装部、食品部,员工总人数达到121人。三、四层楼出租经营,开办了东方夜总会。五层楼为二二三队机关办公室。

  东方商厦为一综合性商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食品等,但由于缺乏商业经营经验,连年亏损,于2000 年12月整体关闭。仅留下一楼食品超市,由林海牵头、7 名职工集体承包,更名为东方超市,主要经营土特产,作为东方宾馆的配套服务。但由于超市同样经营困难,于2009 年4 月关停、清算。之后东方商厦一楼大厅出租作为家具城;二楼整体改造成东方大酒店。

  二二三队物资供销公司

  1992 年12月,随着队结构调整,机关供应科取消,二二三队成立物资供销公司,原供应科所属材料、仓库和30万元的钢材、水泥和机电配件物资移交供销公司作为经营资本,聘任杨振环为首任经理,熊桂如为副经理,同时要求公司从1993年

  起自负盈亏,安置职工14人。从1993年至2000年间,主要经济收入是靠物资销售差价来维持,总收入为71.8 万元,上交税金2.05 万元。1993 年至1996 年该公司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盈利;后期因经营困难,于1998 年撤销,其下属仓库收回队管,另有一个下属材料门市部,由个人承包经营。